一、单位名称
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(遵义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)
二、调研目的
对遵义市汇川区遵义经济技术开发区包装产业园1号楼、15号楼配电项目中的设计、施工等做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内容的调研。
三、供应商资格
(一)供应商应具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内容。
1.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2.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3.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4.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5.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6.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(二)应具备有效营业执照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或设计资质。
四、有关要求
(一)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与我单位联系了解工程项目具体内容,也可以到现场考察。
(二)提交资料不限于工程项目价格、方案等。
(三)本次调研只用于了解市场行情,与后续采购无关。
(四)公告时间:即时起至采购工作完毕。
五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付先生,18798119292
罗先生,18608528833
联系地址:遵义市汇川区北海路64号
2025年9月8日